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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壤塘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壤塘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通知
中共壤塘县委办公室
关于成立壤塘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工作小组的通知
壤委办〔2017〕129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壤塘公路分局,各寺庙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县委决定,成立壤塘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严 华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县委书记
副组长:刘木滚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唐志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三郎严木初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段玉明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孙福俊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
杨 勇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
陈宝全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成 员:周志斌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杨 毅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其林 县纪委副书记
徐建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
委书记、县“两新”工委书记
黄 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蹇纪元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姚明勇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玉清 县委编办主任
杜万兵 县财政局局长
黄 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熊文怡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由段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对改革试点工作负专责,要细致谋划、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督促我县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对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研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向州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职责:一是研究起草《壤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壤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二是提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壤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壤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三是将选举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纳入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安排,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组织宪法宣誓;四是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上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县纪委职责:牵头制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县委组织部职责:一是及时做好有关班子配备情况分析、干部信息核对等,组建配备县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配合做好有关机构设置、编制设置、职能职责、编制划转等工作;三是及时做好有关人选酝酿、征求意见等干部动议相关工作,及时提出班子组建初步建议方案报县委;四是会同县纪委按照干部工作有关程序、规定以及“六个凡必”等要求做好相关干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五是做好县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配备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的相关工作;六是配合做好改革试点过程中有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县委宣传部职责:一是组织媒体向社会公开监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方案;二是及时发布监察体制改革最新进展的新闻稿;三是加强监察体制改革期间网络舆情监测,科学分析研判,及时沟通协调和应急联动处置,确保网络舆情平稳可控。
县委政法委职责:一是指导检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划转、线索移交和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二是牵头制定司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三是与县纪委共同牵头拟定有关留置场所和看护力量保障方案。
县检察院职责:一是配合做好编制职数划转、转隶人员档案移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工作;二是做好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三是做好积压案件线索和涉案款物的清理,做好在侦案件的办理,力争年内全部侦查终结;四是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对接。
县委编办职责:一是做好县监察委员会机构设置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二是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和州有关要求,合理确定县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三是会同县纪委、县检察院按照省试点工作小组确定的编制划转原则,做好县检察院编制划转相关工作。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责:一是根据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有关待遇政策,研究制定我县贯彻实施意见;二是结合转隶人员编制划转、职务确定等工作情况,按规定落实转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做好工资财政统发工作。
县财政局职责:一是按照现行固定资产、车辆配备管理办法,做好资产划转工作;二是切实做好县监察委监督执纪、案件查办等经费保障工作;三是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经费保障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现有办公用房、车辆及办公设施设备(包括专用设备)现状进行调整和配置。
中共壤塘县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